新沂市郯新路以東,工農路以北(心怡小鎮)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項目公示
新沂市郯新路以東,工農路以北(心怡小鎮)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項目公示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新沂市郯新路以東,工農路以北(心怡小鎮)地塊(以下簡稱“調查地塊”)總占地面積約為85749.93m2(約128.62畝),中心坐標:東經118.335422°,北緯:34.384219°。根據《新沂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心城區土地使用規劃圖(2021-2035)》、《郯新路東—工農路北B-1地塊規劃設計要點》(新自然資規設(2019)40號)和《郯新路東—工農路北C地塊規劃設計要點》(新自然資規設(2019)015號),該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“居住用地”,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。
根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條:建設用地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二、調查及布點采樣情況
初步采樣分析階段現場工作和樣品檢測在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間進行。初步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33個土壤采樣點(其中18個柱狀樣點位,14個表層土采樣點位,1個側壁土點位)和11口地下水監測井,土壤最大鉆探深度均為9m,地下水建井深度為9m。共送檢135個土壤樣品(含9個對照樣品)和12個地下水樣品(含1個對照點樣品),所有樣品均送往江蘇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分析檢測。
補充采樣在2022年3月和5月進行,地塊內共布設15個土壤采樣點(其中8個柱狀樣點位,7個表層土采樣點位),土壤鉆探深度均為4m。共采集63個土壤樣品(包括56個柱狀土壤樣品,7個表層土壤樣品),最終共送檢31個土壤樣品(包括24個柱狀土壤樣品,7個表層土壤樣品)進行實驗室分析。此外對地塊內地下原有土壤(外運部分土壤)采集了4個土壤樣品進行實驗室分析,對初步調查階段布設的4個地下水監測井(分布于調查地塊四周,GW2、GW5、GW7、GW10)再次進行地下水樣品檢測??紤]到當下疫情影響及現場工作的可操作性,所有樣品均送江蘇光質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分析檢測。
土壤檢測指標在含(GB36600-2018)中表1的基本45項基礎上,綜合指標包括:pH、重金屬9項(含GB36600-2018表1中7項、錳、鋅)、VOCs(含GB36600-2018表1中27項以及實驗室全能力項的其他所有因子和二硫化碳)、SVOCs(含GB36600-2018表1中11項以及實驗室全能力項的其他所有因子和多環芳烴類)、氨氮、鋁、百菌清、氰化物和石油烴(C10-C40),地下水的檢測因子還加測常規指標:高錳酸鹽指數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亞硝酸鹽、硝酸鹽等。
三、報告主要結論
基于第一、二階段調查分析結果,新沂市郯新路以東,工農路以北(心怡小鎮)地塊內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,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滿足后續 “居住用地”開發建設,無需開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。
四、公示附件